注册“钓鱼岛”商标后状告商评委 作者:逯遥 发布时间:2010-06-08 17:15:58
“钓鱼岛”被注册成酒商标?商评委对此做出的回答是“不行!”为此,自称是深圳一家食品公司董事长的吴某某将商评委起诉至北京一中院。记者今日获悉,双方就注册“钓鱼岛”商标是否会产生不良影响的问题,当庭展开了激烈辩论。 原告吴某某起诉称,钓鱼岛商标此前已经有成功申请的案例。钓鱼岛屿的归属权是一个历史性遗留问题,现代中国没有因此而感受有损国家主权、尊严和形象的影响。两国争端的问题是实物利益问题,两国争端和解决并不受“钓鱼岛”作为商标使用而影响。同时,“钓鱼岛”作为商标使用只在商品和服务领域反映价值功能与中日政治关系网不存在关联。其将“钓鱼岛”作为商标使用在酒类产品上长达3年,目前已有自己的消费对象和市场,使用过程也没有发现过任何不良事件记录。因此请求法院撤销被诉裁定。
被告商标评审委员会辩称,申请商标“钓鱼岛”,全称“钓鱼台群岛”,位于中国台湾省基隆市东北约92海里的东海海域,是台湾省的附属岛屿,自古以来就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但中日两国长期以来对钓鱼岛的领土主权存有争端,以此作为商标使用易造成政治上的不良影响,因此,申请商标应予驳回。 此案没有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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