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申请著名商标条件及提交材料 文章来源:未知 发布时间:2011-05-20 10:07 阅读次数: 168次 应当具备的条件: 1、商标所有人为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该商标自核准注册之日起实际使用期限已满两年以上且商标权属无争议; 3、使用该商标的商品近三年的营销额、利税、市场覆盖面积和占有率等主要经济指标在省内同行业中位居前列; 4、注重对商标的广告宣传,其广告覆盖地域较广、效果较显著、在相关公众中具有较高的认知度; 5、商标所有人有严格的商标使用、管理、保护制度和措施; 6、使用该商标的商品质量稳定可靠,具有较高的市场信誉。 提交的材料: 商标所有人认为其商标符合著名商标认定条件,可以向所在地市、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局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1、填写《著名商标认定申请表》; 2、营业执照和其他合法资格证明复印件; 3、商标注册证复印件和实际使用注册商标图样; 4、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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