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行为属于商标侵权行为? (1)哪些行为属于商标侵权行为?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①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命名用与其注册商榷示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 ②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③伪造、擅自制造仓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④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⑤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2)在商标使用中存在哪些违法行为? 使用注册商标,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商标局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撤销其注册商标: ①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 ②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注册人名称、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 ③自行转让注册商标的; ④连续3年停止使用的。 使用未注册商标,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予以制止,限期改正,并可以予以通报或者处以罚款: ①冒充注册商标的; ②违反商标禁用条款的; ③粗制滥造,以次充好,欺骗消费者的。 -------------------------------------------------------- 桐城市兴旺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服务范围: 1、商标代理: (一)代理商标注册申请、变更、续展、转让、异议、撤销、评审、侵权投诉等有关事项; (二)提供商标法律咨询,担任商标法律顾问; (三)代理其他有关商标事务。 2、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推广应用、转让服务。 3、为你提供专利、商标、侵权、索赔等知识产权相关的法律咨询、诉讼服务。 电话:0556-6213318、6213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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